阔步迈向现代化特大生态城市新时代
风景秀丽的宜昌城区运河公园。
作者简介
陶良虎,博士,博导,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现任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兼任湖北省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社会信用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产业组织与企业竞争以及低碳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等。
宜昌,这颗镶嵌在鄂西大地的璀璨明珠,从历史悠久的巴楚文化中走来,穿过举世瞩目的三峡之都,正朝向“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迈进。“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成为现代化特大城市”,这是省第十次党代会、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给宜昌未来发展的科学定位,也是新时代宜昌人必须担当的历史使命。如何建成一座享誉世界的现代化特大城市,“美丽宜昌”为我们指明了一条清晰科学的实施路径,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城市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现代化特大生态城市的题中之义。
美丽宜昌的灵魂:
树立生态立市之理念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利用自然界的同时又主动保护自然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关系而取得的物质、精神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继工业文明之后一种崭新文明。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对于现代化特大城市宜昌来说,要充分吸取借鉴国内外特大城市发展经验教训,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必须首要树立生态立市的理念,作为打造美丽宜昌的核心战略与灵魂。
一是从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来看,生态立市是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的新趋势。目前,世界上著名的特大城市大多数都是在每一轮工业革命中兴起的,其城市建设、交通网与功能设施都烙上了浓浓的“工业文明”印迹,也日益暴露出令人担忧与焦虑的“城市病”。近年来,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等成为国内外理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是这一系列前沿理论的新成果,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理论创新,为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指明了一条全新之路。
二是从宜昌生态战略地位来看,生态立市是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的新要求。宜昌在国内外享誉盛名,不仅在于其近些年来发展速度迅猛,更在于其独特重要的生态安全战略地位,这就决定了在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中必须要把生态摆在极端突出的地位。首先立足于省域副中心地位,宜昌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中起着关键作用,守护着整个鄂西生态安全屏障;其次立足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宜昌在整个长江黄金水道绿色可持续开发中起着支点作用,承上游启下游地维护整个长江生态安全;后立足于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地位,宜昌在整个世界水电开发中起着示范作用,“三峡不仅是宜昌的三峡,更是全国的三峡,全世界的三峡”。因此,宜昌生态安全对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有着深远影响。
三是从宜昌生态建设现状来看,生态立市是打造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新优势。宜昌地理位置独特、生态资源丰富、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突出,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生态资源可以说是宜昌具核心竞争力的资源,是亮丽的名片。建设特大宜昌,不能够走国内外其他城市发展的老路,也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复制,只能找准新优势和突破口,凭借一系列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宜昌在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绿色农业、现代生物医药等方面优势明显。
美丽宜昌的主线:优化生态建设之规划
当前,加快建设美丽宜昌,真正打造“宜人之城、昌盛之地”的城市形象,必须要坚持以优化宜昌生态系统规划为主线。
一是坚持全域宜昌视野来优化生态规划。建设美丽宜昌,必须要坚持规划先行,要从维护宜昌生态安全格局的战略高度把全域宜昌纳入到规划中来。一方面要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体现美丽宜昌要求,将生态文明贯穿始终。另一方面更要高标准地编制现代化特大城市生态建设的专项规划,将其作为法律法规固定下来,指导整个“美丽宜昌”建设。
二是坚持美丽宜昌与产业空间布局有机结合。美丽宜昌建设并不是空洞口号,也不是为了建设而限制产业发展,而是要把生态布局与产业空间布局有机结合,形成共融共生的良好局面,努力打造一座兴业宜居生态的新城。
三是坚持美丽宜昌与资源生态资源有机结合。建设美丽宜昌,就是要形成特美的城市形象。不仅城要美、乡要美,村也要美,不仅山要美、水要美,人也要美。宜昌山水交融、绿冠全省,西陵后山、猇亭后山、磨基山、文佛山等数不胜数,浩浩长江穿城而过,森林覆盖率全省。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必须更好地把城市发展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要做足山水文章,彰显山之厚重、水之灵动、绿之生机、城之大气,这些是别的地方复制不了的。
四是坚持美丽宜昌与历史文化资源有机结合。宜昌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巴楚文化的发祥地,是屈原、嫘祖和王昭君的故里等等。要把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结合起来,传承历史文化,弘扬现代文化,历史与现代交融,文化与旅游互动,不断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充分展现宜昌自然生态之美、历史人文之美、现代文明之美。
美丽宜昌的基石:夯实生态管理之制度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这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宜昌,必须要通过制度去规范人的各种可能影响环境的行为。
一是建立能够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虽然目前已经实行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煤价开放、油价与国际接轨制度,但管理体制和价格关系混乱,价格水平偏低,而且还有很多资源仍停留在无价和无偿开采阶段。要改变这种价格管理制度,必须根据各生态功能区的环境功能与环境资源承载力,将资源自身的价值、开采成本、环境代价等均纳入资源价格体系。通过完善资源价格体系结构,为资源有偿使用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要建立能够体现生态价值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制度创新实行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让生态“受益者”付费;通过体制创新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通过机制创新激励投资者从事生态投资。这一制度的实施,既离不开市场机制,又离不开政府的强制力和执行力。因此,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共建共享、政府引导与市场调控相结合和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出台生态补偿办法,具体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实施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增加生态产品的供给。
三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美丽宜昌”考评制度。考核制度是美丽宜昌建设的指挥棒。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尽快成立创建“美丽宜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来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有人做、有人管”。其次是要搞好舆论宣传。要加大“美丽宜昌”建设的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广播、电视电台和网络平面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再其次是要引导全员参与。尊重民意,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发挥村群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后要严格督导检查。要加强对“美丽宜昌”督查考核,把创建任务细化并纳入目标考核,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督查制度,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