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足空间 持续发展
宜昌在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中,将始终为未来的发展留足土地、生态、资源的空间。城市总规明确规定,宜昌在跨越式发展中,统筹各项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基本目标,促进宜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城市与产业共繁荣
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拓展城市骨架、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城市新区中,必须科学处理产业和城市的关系,城市发展要以产业为支撑,防止城市产业“空心化”,实现开拓一片新区,兴起一方产业,建成一座繁荣的新城,城市与产业实现共生共荣。
产业走生态化、多样化、效益化的道路,改善农业在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条件与农业服务环境,支持各类经济合作社的成长,支持农业产业链的延伸。
工业发展应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已有的产业基础,发挥长江沿岸的物流和交通设施优势,建设宜昌沿江万亿产业走廊;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提升工业生产技术,保护产业园区生态环境。
物流业借助长江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的优越条件,结合港口码头、货运站等交通设施,建设三峡物流中心,提升宜昌的国家物流网络区域中心地位。
旅游业要强化宜昌旅游软环境建设,整体提升宜昌旅游竞争力,将宜昌建设成为三峡旅游佳目的地城市、中国佳旅游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
建设生态友好城市
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要发挥资源优势,凸显城市特色,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集约、高效、生态型发展新模式,把宜昌打造成为可持续发展、环境协调、景观优美的生态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使宜昌成为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友好城市。
以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理念,指导坝区与长江中上游经济带的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生态的多样性,使城乡土地、水资源、能源、物产资源得到节约、集约与可持续的利用。
完善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机制建设,强化区域绿色合作力度,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从区域角度出发,改善三峡大坝建成并运行后的长江流域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连续性和多样性;注重区域性生态廊道保留;合理进行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调配。
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止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出现。
在城镇规划与开发建设中,注重保护重要的区域性生态绿地,注重保护与恢复原有的水网系统,注重保持原有自然地形风貌的协调。
有效防止工业化、城镇化可能导致的环境质量的下降。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制定必要的环境分区及控制指标和准入条件,对城镇地区的产业经济发展提出环境控制要求;注重对城镇建设密集区、工业区内绿地系统及其他生态防护系统的建设。
严格城市空间管制
为了城市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空间管制进行了科学的规划,为未来发展提供动力。
规划区实行“三区管制”,主要将规划区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类管制区域。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地与重要水体、防洪区域等。限制建设区主要为地形条件较为复杂、不适宜作为建设用地的区域,部分重要山体、水系,一些具有防洪防涝要求的河滩地等。适宜建设区主要指用地较为平整、无地质灾害,且开发不会对生态和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规划区内适宜建设区用地以建设用地为主。
中心城区实行“三线控制”,规划划定绿线、黄线和蓝线,并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和管理。中心城区绿线控制范围包括风景区与风景公园、重要的生态绿地、城市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等。中心城区黄线控制范围包括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取水、排污、垃圾填埋、城市供燃气、城市通信、城市供电、城市消防、城市防洪、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中心城区蓝线控制范围包括长江、黄柏河、柏临河、桥边河、卷桥河、沙河、运河、玛瑙河、龙盘湖、梅子垭水库、官庄水库、六眼冲水库、善溪冲水库、楠木溪水库等河流、湖面、渠道的水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