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要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必须加快城镇化步伐。”3月20日,宜昌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宜昌的城镇化发展不平衡。要改变宜昌城镇化现状,必须探索不同地理环境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确定沿江城乡一体化和山区城乡统筹发展目标,提供相对均衡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促进山区居民向小城镇集中。”
市域城镇化以差异化推进
夏文翰介绍,总规确定,针对地理地貌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推进城镇化建设。市域内沿江平原城镇、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和山区城镇(乡),采取“差异化”的城镇化目标。
加强中心城区的中心集聚作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生活质量提高的基础上扩大城市人口规模。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90%。
鼓励长江城镇聚合带上的沿江平原城镇的集聚与优先发展,非中心城区的沿江平原城镇的城镇化率在2030年达到70%。
保持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的平稳发展与常态增长,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63%。
在推进城镇化中,全市以扩大经济总量、完善社会服务、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为城镇化的基本方向;以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变促进城镇化进程,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就业;结合地方实际,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实现城镇和农村的和谐发展。
工业助推沿江平原城镇化
夏文翰介绍,要保护沿江平原城镇的生态环境资源,统一规划用地功能与布局,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同步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服务,吸引山区人口及返乡人口在这一地区的集聚。
同时,统一划定长江经济带内的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分类集中入园;采取“飞地”策略,支持山区县、乡镇招商引资项目进入沿江工业园区,重点建设猇亭区、白洋镇、红花套镇至枝城镇、董市镇之间沿江两岸的工业园区;规划配置各类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保证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良性推进,满足原城镇及移入人口的居住需求,实现安居乐业;采取多种方式,公平、有序地推进该地区村庄的就地或近地城镇化;保留必要的农业生产区,鼓励与发展都市农业。
中心城镇促过渡地带发展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刘晓华介绍,在发展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城镇(乡)的城镇化中,将保护这些地区重要的生态环境资源,合理确定这些地区市区(县级)、中心城镇的镇区与产业园区发展的空间边界,形成以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为主导的城镇化方式。在产业发展方面,以环境保护为前提,支持三次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与纵向产业链的形成。
同时,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通过产业的发展与配套服务的完善,吸引本地区部分人口的集聚。市区(县级)和中心城镇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实现就地城镇化,并规划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
另外,一般乡镇的发展以保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方便为原则,保证交通出行、医疗、教育、基础设施服务等基本服务功能,鼓励人口适度聚集。
生态主导山区城镇城镇化
山区城镇(乡)的城镇化如何谋篇布局?
夏文翰介绍,山区城镇(乡)为弱城镇化地区,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农业的持续发展为基础,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发展方式;积极鼓励以产业为基础的合作经营,形成规模化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县城和中心城镇通过完善配套服务和发展无污染的特色产业,吸引本地区部分人口的集聚。县城和中心城镇参照城镇标准规划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保证县城住房建设的合理发展,满足本地城镇居民的居住需求;鼓励人口向沿江平原地区或市区(县级)转移。
建立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城乡统筹、公平共享机制;健全城乡统筹的医疗、教育、文体、金融等社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