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申明 通讯员尹暹宾 周云)老太说被撞倒了,年轻的女士称是主动上前帮扶。9月初,西陵法院对这起宜昌版的“女彭宇案”予以调解,女士向老太补偿5000元。
今年6月底,西陵区法院受理了宜昌版“女彭宇案”。受伤的是一位万姓老太太。万老太称,2012年1月13日下午1时30分许,她和儿子及几个朋友在宜昌长途汽车站对面的公汽站台等人,被梁女士撞倒致左手骨折,要求小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万余元。
80后的小梁甚感委屈,她称事发时正和朋友准备乘坐公汽,从长途汽车站的广告牌背后出来时,确实没有碰到万老太,反倒是万老太倒地瞬间撞到了自己身上:“我当时反应,是老人摔倒了需要帮助,所有我才上前扶她。”
一个称撞,一个称扶,双方争执不下,纠纷惊动了110,也惊动了媒体;110进行调解无效,媒体甚至登报公开寻找目击证人。这起纠纷后诉至西陵区法院,今年8月份本案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万老太和小梁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但双方均无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在此基础上,法院进行了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小梁补偿万老太5000元。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徐老太指认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撞倒,彭宇表示无辜,自称上前搀扶,属于见义勇为。为此,双方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