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9月1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的出台,“超标”电动车一朝变身为“轻便摩托车”,被纳入了机动车管理范畴。新国标的问世,让“超标”电动车撕下了“非机动车”的弱势标签。而在宜昌城区“备案登记,过渡取消”的政策驱使下,“超标”电动车也将逐步退出宜昌中心城区。到2013年11月1日,城区将再难见到“超标”电动车的身影。
电动车备受青睐
城区备案登记破万台
电动车在城区的历史由来已久,经济、灵活、环保的优势,使电动车备受宜昌市民的青睐,并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
在保险推销员李先生眼里,电动车是个得力助手,“为迁就客户的时间,我常常是接到电话就得立即从城北跑到城南去谈业务,坐公交费时,打的士又费钱,而这些问题,在我的电动车面前通通迎刃而解。”
而在体育场路驾校学车的张女士则直言,在公交系统未能覆盖的路段,电动车确实功不可没,“我家住南北天城,到体育场路走路得半个多小时,又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幸亏有一辆电动车,化解了我的代步难题。”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董平认为,城区“规摩”的现实背景及市民日益增长的代步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电动车市场的繁荣。“自从2002年9月21日我们对西陵区、伍家岗区的摩托车停止牌照办理之后,电动车就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
据统计,截至目前,城区注册登记(含备案登记)的电动车共1万多台,其中,时速20公里以上的“超标”电动车共计4336台,而合格电动自行车则在9000台左右。
交通事故频发
超标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近几年来,电动车无论从时速还是重量而言,都日趋‘摩托化’,为城市交通和治安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姚勇坦言,一方面,许多电动车实际时速达到了40公里甚至更快,电动车的刹车性能又较差,快速行驶中经常避让不及,导致事故频发;另一方面,电动车的骑车人往往不按机动车规则行驶,抢道、闯灯屡见不鲜,乱象丛生。
针对这种在全国普遍存在的现状,2012年9月1日出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作出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40公斤的“超标”电动车将作为“轻便摩托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据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罗四海介绍,近三年来,宜昌城区每年因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和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超过1000起,而其中因“超标”电动车导致的伤人事故则高达40%。
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的李秋月律师指出,新国标将“摩托化”的“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围进行管理,意味着今后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标”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这将大大提高电动车骑行者的安全意识,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新国标一出,市民赞誉之声四起。“电动车跑太快容易出事故,行人避让唯恐不及,真是防不胜防。”市民齐女士深有感触。
“目录”作为合格标准
商家调整策略迎挑战
记者走访了西陵二路的几家电动车行,店内醒目的地方都挂有“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证书”。该证书对每一种品牌都划定了可以上牌的型号,形成清晰的目录,一目了然。
而对于此举是否会影响到电动车的销量,部分商家坦言,还是会受到一定影响。销售商张女士表示,能上牌的合格型号高时速都不会超过20km/小时,动力不及“超标”电动车,在坡路较多的宜昌往往不实用。对于这一点,家住绿萝路的范先生深表赞同:“合格电动车可谓是‘见坡死’,绿萝路坡路较长,每当行至路口,我都不得不推着车上去。”
张女士坦言,正因为如此,很多人觉得买目录规定的型号不实用,买目录以外的型号又不能上牌,后干脆就不买了,且由于城区客源锐减,现在的顾客多来自周边县市。“当然,随着新国标的出台,被列入目录的合格电动车才是今后电动车市场的主流,为争取客源,我们商家也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只提供市民需要的合格电动车。”张女士表示。
监管存在难度
自觉遵守交规是关键
“在中心城区,我们针对摩托车的监管方式完全适用于‘超标’电动车,在某些边缘路段只允许悬挂西陵区、伍家岗区籍号牌的电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通行;在某些路段禁止搭载人员通行,而在云集路、胜利四路、夷陵大道云集路至胜利四路等核心路段则禁止通行。”姚勇说,尽管为“超标”电动车上临时号牌的工作已于2011年10月31日完全截止,但对于“超标”电动车的监管依然存在较大难度。
姚勇坦言,除中心城区限行之外,周边县市仍可骑行“超标”电动车,从城区买来“超标”电动车到城区以外的区域骑行,仍是不违背规范的,因此要想从销售上截流并不现实。“城区有人卖,就难免有人会买,而那些被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会否行驶在限行区域尚未可知,此时相关部门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姚勇一语道出监管工作的现实难题。
他表示,虽然有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录证书”的明文规范,也有交警部门下大力气的交通监管,但要彻底消除“超标”电动车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安全隐患,关键还得靠每一位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在金桥市场做蔬菜批发生意的吴先生表示:“我看到的百分之九十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都不会遵守交通规则,有些电动车既走机动车道又走非机动车道,加上又有消音设备,经常突然就从身边‘飞过’,吓得人魂飞魄散。另外,监管也有盲区,比如早上7点以前和晚上7点以后,通常就没有交警巡查了。”
2年缓冲期将至
明年淡出中心城区
据了解,尽管“超标”电动车并未被纳入登记上牌合格目录中,严格来说应禁止其在城区上牌及上路行驶。但是,考虑到时下城区电动车保有量近万台,不少市民对于电动车仍存在较大的依赖性,“一刀切”式的禁止使用将会导致打击面过广。因此,2011年9月1日开始,交通管理部门对“超标”电动车采取了“备案登记,过渡取消”的做法,给使用者2年缓冲期。
“去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我们为市民在2011年9月1日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了备案登记,并上临时号牌,这些临时号牌有效期为2年,到2013年11月1日将失效。”董平表示,由于“超标”电动车将淡出中心城区,因此新国标中关于电动车的规定对于城区的影响将不会太大。
据了解,为了大力鼓励市民将超标机动车更换为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交管部门一直在为城区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并允许长期使用。“临时号牌为白色,长期号牌为绿色,从如今的‘绿白共存’到‘白牌匿迹’,只剩下一年的时间。”董平表示,如果监管有力,那时,中心城区将难见“超标”电动车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