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特大的决心,拿出特大的气魄,激发特大的干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按照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关于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7个)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12年市级决算。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预工委)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2014年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内司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2014年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代工委)
二、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个)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新区建设投入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宗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科文卫委)
4、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内司委)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安全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经委)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财经委)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内司委)
三、关于执法检查(2个)
1、检查《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4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经委)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10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
四、关于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检查督办(6个)
1、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农经委)
2、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教科文卫委)
3、检查督办《人民政府关于三峡旅游度假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宗外侨委)
4、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控违拆违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
5、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新区建设投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城环委)
6、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陵山片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民宗外侨委)
五、关于工作评议
组织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拟于5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定2013年度评议工作实施方案,6月开展调查,在7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进行评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相关委室)
对列入201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