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50元、100元和300元三档 有1.4万余名老人受惠
三峡晚报讯 (记者闫承敏 通讯员黄勇)城区80岁以上老人,根据年龄段每月可领50元、100元和300元津贴。8月23日,宜昌市政府办出台《城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城区将有1.4万余名80岁以上的老人受惠。记者了解到,该政策从7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方案,补贴对象为城区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范围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宜昌高新区、猇亭区、点军区及葛洲坝和峡口风景区。具体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高龄补贴实行动态管理,补贴对象辞世或户口迁出城区,补贴从次月起停发。补贴对象跨年龄段时,须重新申报获批后继续享受高龄段的补贴政策。民政部门每季度对补贴对象复核一次,并根据复核结果从次月对补贴对象及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做到“应补尽补不超补”。政策还规定在核定低保对象、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时,高龄老人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由本人或委托近亲属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补贴资金从批准之月起,委托银行发放。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全市80岁以上老人有7.8万人。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共有80岁以上老人14020人,其中,80-89岁的老人12421人,90-99岁的老人1581人,100岁以上的老人18人。
远安县2011年6月在全省率先实施了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此后,夷陵区也出台了该制度,五峰、长阳、宜都、枝江、秭归等县市的实施方案也即将出台。
据悉,从宁夏2009年率先实施高龄补贴制度以来,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区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我省的武汉、襄阳、黄石、十堰、随州、鄂州、孝感也已建立该制度。